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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临沂兰陵县城区部分学校考选教师简章

一、考选岗位和计划

报名结束后,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人数2倍的岗位,计划1人的,原则上取消计划。计划2人及以上的,按1:2的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。报考取消计划岗位的人员,经本人同意,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。

1、报考人员必须是乡镇(街道、开发区)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,具备合格的学历和教师资格。

3、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(1970年7月31日后出生)。

5、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
1、携带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到报名地点报名。报名时,对其资格进行初步审查,并现场照相,采集电子照片和指纹,不允许他人代替报名。

3、报名时交报名、考务费100元,并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,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。

(一)报名时间和地点

报名地点:兰陵县实验中学。

领取时间:2015年8月1日(上午8:30—12:00)。

(三)笔试时间

(四)公布成绩方式

五、考试内容

六、考选程序

2、根据成绩,按所报考学段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,按考选计划人数1: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,经考察后张榜公示,公示期为3天。公示期满后,按学段分岗位依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(成绩相同的,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)。选岗后由县教体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,县编办、人社局、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。

七、资格审查和违规违纪处理

2、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,凡弄虚作假、有舞弊行为的,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,所造成的考选岗位空缺不再递补。

联系电话:0539-5230961。

监督举报电话:0539-5230961,528050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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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《山东人事考试网》

该信息从网上收集,仅供参考,详细信息建议查询当地人事考试信息官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