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沂部分县直学校及临沭街道中小学遴选教师简章
发布时间:2015-10-02 20:51:37 阅读数:1725
一、遴选条件和范围
2、年龄不超过45周岁(1970年9月1日后出生)。
4、具备县级及以上讲课(公开课、示范课、优质课等)二等奖(含)以上。或具备县级及以上级别教学能手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(教师节期间表彰)、优秀班主任、兼职教研员、教学新秀。或县级以上(不含县级)优秀裁判员称号或教学成绩奖。各种证书限2007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招聘考试:
2、因违法违纪等问题受到查处尚未有结论的。
4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。
二、遴选岗位和计划
三、报名审核
2、报名地点:临沭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。
4、资格审查。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,贯穿遴选工作的全过程。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,一经发现并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
1、考试办法:笔试
3、考试时间:另行通知。
笔试结束后,根据笔试成绩排名,分学科和岗位,按1: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。若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,首先第一学历高者优先,其次职称高者优先,再次同一职称聘任时间早者优先。
考察按照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,遵循注重实绩、突出能力、综合择优的导向,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,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,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,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、准确等进行复审。
1、拟聘用人员确定后,在县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,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,分学科按照遴选计划,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,按报考本岗位的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、选岗。
3、在新岗位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一年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工作单位。
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。
来源:《山东人事考试网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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